•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怎么界定 1、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指的是那些失去劳动能力或者虽然有部分劳动能力但收入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子女。 还包括那些正在接受教育的子女,因为他们尚依赖于父母的经济支持。 此外,那些确实没有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子女也无法自行生活。2、指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子女尚在校就读的;子女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3、子女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分类:人格魅力感悟 阅读:44 次 评论:0 发布时间:202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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