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里有没有突然不做能否要工资的简单介绍

由:admin 发布于:2024-06-16 分类:素质提升 阅读:40 评论:0

劳动法中是否有关于“待岗、放长假”方面的规定

法律主观:劳动法关于调岗的规定如下: 如果单位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对岗位进行重大调整,则劳动者有权拒绝; 如果单位因此而单方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

《劳动法》没有规定最长的待机时间,但有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支付生活费。《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因劳动者原因停止生产,不超过工资支付周期(最长30天)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

在公司经营困难或其他因素下,会经过双方协商,安排劳动者待岗,待岗不同于失业,双方都还存在着劳动关系,应履行在《劳动合同法》中的义务,那么在《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待岗是怎样的规章制度呢?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解析《劳动合同法》中待岗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没有关于企业停工待岗时间的具体规定。但是,待岗不同于下岗,待岗期间员工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仍然存在,待岗期间单位应发放劳动者基本工资。

法律主观:劳动法 明确规定息工待岗期间用人单位需为劳动者支付不低于 最低工资 80%的 工资 ,同时缴纳 社保 费。 待岗源于计划年代的国有企业,当然现在很多国有企业也还在沿用该制度,而且,很多非国有企业也采用待岗制度,这一制度在不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 的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被认定为合法。

没有法律依据,属于违法。除非与员工协商,员工同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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