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辱母杀人案反思,山东辱母案启示
山东聊城苏银霞于欢杀人案事件始末(2)
1、月26日,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记者来到“刺死辱母者”案发现场——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图为案件当事人于欢。这是于欢的母亲苏银霞。“刺死辱母者”案发地,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案件发生在门前右侧的接待室。那天,讨债人在这张桌子上吃烧烤,一旁是当时用的炉子。
2、此案一审由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检察院于2016年11月21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公诉,指控被告人于欢故意伤害罪。聊城中院于当年12月15日公开开庭对该案进行了合并审理。聊城中院随后做出判决:被告人于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3、苏银霞的儿子于欢目睹其母受辱,从工厂接待室的桌子上摸到一把水果刀乱捅,致使杜志浩等四名催债人员被捅伤。其中,杜志浩因未及时就医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另外两人重伤,一人轻伤。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
于欢案发布新的审判结果。如果你是于欢,案件发生时你会怎么做呢?_百度...
1、积极面在于倒逼司法部门的行动,如促成收容制度废止的“孙志刚案”;但是,舆论审判影响司法公正的例子也屡见不鲜,如影响极大地“彭宇案”。 当于欢一审判决结果出来时,网友以压倒性的声音呼喊着“无罪”或“减刑”,为了避免出现“雷洋案”的复杂舆情,这一次,官方的回应及时而有效,稳住了摇摇欲坠的公众之心。
2、对于“于欢案件”,我是完全赞同他的做法,如果是我我会选择跟他一样的做法,这不是冲动,而是本能。
3、这么说吧,于欢做法没错,非常值得同情,但法律不能开杀人算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这个先例,以防之后被人利用这一漏洞杀人,这也是为大家安全着想。比如,我想杀人就带着母亲去仇人家,然后把仇人杀死,把母亲衣服撕破,就说他侮辱我母亲,那我是不是无罪呢?而死人是不会说话的。
山东辱母案于欢大婚,于欢案子究竟给社会以多少警示?
1、于欢辱母案被认为是防卫过当。根据电视剧《底线》里的剧情,确实有于欢辱母案这个案件的原型。于欢于2017年5月作出判决,将其从故意伤害转为防卫过当,从无期徒刑变为5年监禁。这可以说是中国法律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事件,以后的几年,对许多同类案件都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2、此案中,警察,有罪。 法院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在我看来,于情,不合。或许法院不该过分讲情理,否则这社会还怎么控制不法之事。但是,法律首先得合乎情理,不然如何让老百姓承认。
3、在“辱母案”舆情传播中形成的七大主流舆论涉及各方面:对于欢保护母亲的行为表示支持;认为于欢行为不该被舆论炒作为正义;对于案件裁定给予的希望;对于高利贷行业的争论;对于网络舆论具有超高影响力的看法;对涉事不作为民警的批判;对于道德与法律的讨论。网络舆情有正义之词,也有偏激言语。
4、我认为于欢当年的举动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人们出于保护心理和正当防卫去伤害那些伤害我们性命的人,完全是属于一个正常现象,并且辱母者居然当着于欢的面侮辱他的母亲,这完全就是挑衅,从各个方面都说不通,于欢的这一个行刺动作,我觉得是可以被称赞的,谁都不能去质疑他的这一个行为。
5、辱母案社会影响巨大无非两点,一是情与法,二是同理心。于欢是因其母受辱而反抗杀人,单就这一个行为,就很容易唤起社会的同理心。直白来说,母子之间的亲情是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人都有切身感受的。从社会关系和身份来说,我们都必先为人子女。
浅聊一下山东聊城的凶杀案
陈志武先生曾利用清代1732-1895年间近5千件命案记录,对民间借贷双方关系定量分析,结果表明:在借贷纠纷引发的命案中,一旦借贷率高于0,被打死方为贷方的概率超过借方,而且利率越高,贷方死亡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加。这个研究实际上对“刺死辱母者”案仍有启发。
他还脱下裤子,当着苏银霞儿子的面,把自己的生殖器用在苏银霞的脸上。被刺死者。于欢:苏银霞的儿子,因为母亲被催债者羞辱而刺死催债者杜志浩。杜志浩:催债人,家住冠县城,四个娃娃是两对双胞胎。第一对双胞胎是两个女儿,第二对双胞胎是龙凤胎。苏银霞4岁多,儿子今年20多岁。
两家搬去了一个小时车程距离的县城,两家搬去了家长务工的外省市。仿佛除了受害女孩,并没有任何人受到真正的伤害。但伤害,很快就来了。某天,我们接到通报,隔壁市刑侦大队的同事有一起凶杀案需要跨市办案,队长老徐让我负责跟进配合。前来办案的是江队长跟胡警官,两位都是经验丰富的老刑警。
首先,这个案件发生在山东境内,这几个社会青年不是人们印象中的古惑仔,而是刚刚毕业的年轻人。在整个殴打过程中,其中2个社会青年对这个山东聊城的男孩(因为他穿着黑衣服,以下称黑衣男孩)进行殴打,刚开始是拳打脚踢,但随着殴打的进行,有一个社会青年开始拿着扳手猛砸黑衣男孩的脑袋。
月23日上午,被网络和媒体强烈关注过的山东聊城辱母杀人案二审宣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于欢属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这一案件应该说已经有了最终结果。
什么样的真相才能平复于欢案的群体愤怒
1、最高检态度:3月26日(周日)权威发布:“近日,媒体报道山东省聊城市于欢故意伤害案即辱母杀人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此高度重视,已派员赴山东阅卷并听取山东省检察机关汇报,正在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全面审查。
2、虽然当时于欢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也遭到对方侮辱和辱骂,但对方未有人使用工具,在派出所已经出警的情况下,被告人于欢及其母亲的生命健康权被侵犯的危险性较小,“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判决一出,一石激起千层浪。
3、社会的关注让于欢案的审判更为专注,但司法的天平不应因舆论风潮而左右摇摆。
4、原标题:【真相】于欢案:谁让一场可能严重冲击社会的舆论风暴改变了轨迹? ) 导语 于欢故意伤害一案,因南方周末《刺死辱母者》一文的横空出世,而引爆了中国舆论场。默默围观了六日,目睹了整个网络从充满了暴戾到走向平和,从分歧对抗到达成共识,从“情”的感性回归“法”的理性。
5、说起辱母案,相信不少网友都印象深刻,2016年4月份,暴力催债人上门要求于欢的母亲还债,并且动手动脚。当时年仅22岁的于欢不堪忍受母亲受如此欺辱,愤怒之下拿起水果刀刺伤催债人。因为控制不住力度,致使其中一人死亡。该案件在审理之后,2017年的2月份,法院认为于欢涉嫌故意杀害罪被判处了有期徒刑。
6、二审开庭:2017年3月26日下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表示,将在该案二审程序中依法履行出庭和监督职责。对社会公众关注的于欢的行为是属于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等,将依法予以审查认定。